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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灵异故事] 镜子(全文完)

镜子(全文完)

镜子
尊重原创作者

版权所有:沉默群山


序:收到那个邮包之前,我象大多数年满三十的男人一样,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,有一份不算稳定但收入尚可的工作和一个固定的女友,白天忙忙碌碌,夜里空虚得要死,如果我们在街上擦肩而过,你也不大会记得我的摸样。我甚至一度以为,未来就象我在即将靠岸的船头所见的陆地那样真实可信,但是,生活却跟我开了个玩笑,将那只船偏离航线,驶往一个不可预料的地方。

第一章

我步出经理室时,杀人的心都有了。这个季度公司的销售业绩很糟糕,但无论如何不是我一个人的过错。市场上同类产品本就如过江之鲫,而国外大公司的强势介入更使得这场春季绞杀战格外惨烈,我们公司的失利也就在所难免了。我四处奔波,几个月没睡一趟好觉,客户还是如秋风摧残下的落叶,一片片从手边滑走。如今是个以成败论英雄的年代,没人体谅你“没功劳也有苦劳”,我累死累活的努力,到头来只换回总经理的一顿泼头臭骂。其实他只要稍加留意,就会发现这样的景况并非仅此一家,看看我们原先的竞争对手,他们的日子可能更不好过。
我记起不知从哪里看过一则报道,说国外某公司在员工休息室专门摆放着老板的塑胶模型,供员工拳打脚踢地撒气发泄,心想如果天宇公司也有这样一个房间,我一定会在王总那颗头发打理得油光可鉴的胖头上,狠狠来上几刀。

路经影印室时,公司的秘书程婴捧着一叠文件正好出来,我们几乎撞了个满怀,她手里的纸象雪花一样飘落下来。我赶忙说声对不起,弯腰去拣碰落在地的文件,她看见是我,嫣然一笑说:“没关系。”也蹲下身去,我们的脑袋几乎碰在了一起。我嗅到她身上散发出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,非常好闻。
“你的脸色不大好。”她注意到了我的表情。刚挨了顿臭骂,能好吗?我勉强一笑,说:“经理室的茶,真难喝。”
“怎么,老头子的更年期症状又发作了?”她向经理室方向瞟了一眼,用同情的口吻说。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,毕竟这不是谈论上司的合适场所。“我还有事,改天聊。”说着我把文件夹递给她,匆匆走了过去。

到了公司楼下,我才想起今天是女朋友苏小文的生日,虽然情绪不佳,我还是跑到附近的花店,买了一束香水百合。把花扔进车子后座,我突然想起口袋里还放着一张邮局寄来的包裹通知单,那是我送给小文的生日礼物。忙起来,真是什么都忘了个精光。我调转车头,直奔邮局。快到下班时间了,邮局大厅里空荡荡的,没几个人。我取出上衣口袋里那张揉得皱巴巴的通知单,递给包裹处的小姐。她走进旁边一个小房间,不一会就出来了,把一个四四方方的纸盒交给我。
我知道,盒子里是一个化妆镜,是我在网上商城看到的,式样精美,小文见了一定喜欢。不过当我接过纸盒的时候却怔了一下,因为盒子有点沉,按说一个小小的化妆镜,不至于有这么重的份量。但我当时并未太在意,也压根没想到拆开盒子看个究竟。

回到家,已近晚饭时分,我把纸盒往桌上一放,正想冲个热水澡松弛一下神经,电话已经响了起来。不用说,是小文打来的。”Happy birthday!”我对着话筒,尽量使语调显得欢快一些,“小家伙,再不来收你的生日礼物,我可独吞了噢。”苏小文的话音从话筒另一头传来,“嘻嘻,大家伙,原来你没忘啊。”
“忘记你,不如忘记自己……”在跟小文的调侃中,我的心绪一点点好起来,今朝有酒今朝醉,古人尚且懂得及时行乐的道理,难道我还不如古人?我决定暂时把烦心事丢在一边,好好享受二人世界的温馨。

晚餐地点是小文选的,在黎明路一家新开的法式餐厅,据她说,那儿的鹅肝味道好得难以形容,而且两个人一顿下来只须花费三四百块,堪称超值享受。看着她说话时那付垂涎欲滴的模样,倒有点象《西游记》中白骨精见到唐三藏的架势。美食方面小文向来比我有经验,我是不管什么东西,能填饱肚子就行,难怪她老是说我“食色性也,对吃这么不讲究,你的人生实在乏味得可以”,我只好反驳“我只是把吃东西的精力,集中发挥在另一处领域而已”。
餐厅的环境非常幽雅,我们挑了个靠窗的座位,一抬眼,对面女钢琴师的演奏看得一清二楚。舒缓的音乐声中,小文开始锲而不舍地进攻一盘蟹肉冻,我则对夹了烟熏三文鱼的三明治更感兴趣。一瓶红酒还剩三分之一的时候,我从公文包里拿出了装着礼物的盒子。
小文的眼睛一亮,笑咪咪地问:“里面是什么?”我伸出三个手指,示意她猜三次。
“一件衣服?不是……鞋子?也不对?如果是钻戒,这盒子未免大了点,该不会是一只小松鼠或猫猫吧?”我见她越猜越离谱,便含笑撕掉了包装纸,拆开盒子。接下来发生的事,让我瞠目结舌。

盒子里是一面镜子,不过并非我意料中的化妆镜,却是一面一尺见方的铜镜,镜框边篆刻着精细的花纹,那古旧的式样,绝不象这个年代的产物。我的第一反应就是:邮局把东西寄错了!
小文先是一愣,随即伸手夺过镜子,在烛光下端详起来。我还没来得及说话,她已经啧啧赞叹:“好漂亮!真象是古代文物,你从什么地方弄来的?”我见她脸上欢喜的成份多于惊讶,心想:既然她喜欢,那就将错就错吧。于是编了个美丽的谎言,“是从一家专门出售复古商品的店里买的,这面铜镜,据说和貂蝉当年使用的是同一个型号。”
小文把铜镜放回盒子,笑着说,礼物还行,本姑娘笑纳了。我腆着脸说,那我的奖赏呢?小文环顾四周,见无人注意我们,便飞快地在我脸颊上印了个吻,然后做贼似地吃吃笑起来。我盯着她说,就这么完了?我是说今晚上……
“去你的!”她故作嗔怒地在我脑门上戳了一下,眼里却春意盎然,令我的身体由不住燥热起来。“咱们回去吧。”她拿起叠放在一边的外衣,我也心领神会地站起身来。
长夜漫漫,如果没有苏小文,我还真不知该如何打发这无数个寂寞的夜晚。认识她之前,我有过几段恋情,露水姻缘也不少,但那些女孩就象便利商店出售的水果,虽然好看好吃,但保质期短得可怜。只有跟小文在一起,甜酸苦辣什么滋味都有,这样的爱情才让我觉得比较象回事。
我和小文在半年前认识,那天下着大雨,我步行回家,路上看见一个女孩没带伞,顶着雨慢吞吞地走,浑身上下都被淋得精湿。路人无不报以惊异的目光,却没有一个人上去为她遮风挡雨。于是我就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那个女孩看了我一眼,眼神很凄迷,不知怎的,让我的心底隐隐一阵刺痛。
女孩既未表示感谢,也没怨我多管闲事,依旧一言不发地在街上转来转去,我忍了又忍,终于还是一句话没问,心想你走累了总会停下来。两小时后,那个女孩突然扑到我身上,嘤嘤地哭了起来,弄得我手足无措。其实自始至终我也没搞明白,为什么自己就象个傻瓜似的,跟着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孩满大街无头苍蝇般乱窜。
那天对小文来说是个不寻常的日子,她的父亲外遇漏馅,让其母亲炒了鱿鱼,她却在极度伤心中,邂逅了我。
我们认识一个月后,小文和原先的男朋友分手,跟了我。
后来聊起那天的情形,她说:“你当时为什么一直不说话?我差一点儿以为你是个哑巴。”我说:“那是因为我想,你八成是失恋了,那个时候,你一定对全世界的男人都看不顺眼。我不想讨这个没趣。”她笑了,“你才失恋呢,不过要不是你那么识趣,我才懒得搭理你。”

小文生日的第二天,她提了一个大背包过来,里面装满了衣服和日常用品。虽然在此之前,我们早已把情人间该做的一切都做了,但象这样正儿八经地住在一起,却是不曾有过的。这么做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,那就是我不必再为下馆子犯愁了。小文的厨艺在我这个对吃不怎么讲究的人眼里,绝对是一流的。
我照常上班,但能感觉到王总对我的态度冷淡了许多,以前他总是小方小方的叫得亲热,现在见了我却板着个脸,好象我是只光吃饭不下蛋的母鸡似的。这一点,相信很多同事都看出来了,也许他们已经在猜测,我这销售部经理的位子,怕要保不住了。

公司在闹市区租了两层写字楼,我的办公室在十五楼,从窗口望出去,大厦底下的行人就是许多小黑点,让你觉得任何人的命运,对这个社会而言都跟一只蚂蚁差不了多少。我坐在办公桌前,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飘落的蒙蒙细雨,脑子里一片混乱。我的信心在近几个月可以说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挫伤。对前程的迷惘,还有自身价值的怀疑,时时困扰着我。
正胡思乱想间,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到了我的面前。我抬起头,看见程婴那张淡抹细画,五官精致的脸。
“想什么呢?”她一侧身,坐到我前面的椅子上,双腿并拢,又用手整理一下裙摆。“你的所有动作,都符合一位职业白领的标准。”我看着她说,“有时候我真佩服你,这是与生俱来的,还是刻意培养的?”她笑了起来,“你很想看到我失态的样子吗?”我说,的确有点想。她突然轻叹一声,“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子吗?有时候觉得自己就象个机械人,讲话不敢大声,脸上永远挂着塑料花一样的假笑,别提有多别扭了。”她话题一转,“这几天,刘明整天跟着王总转悠,他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?”
刘明是我的助理,我一手带出来的,别人称我何经理,只有他亲热地管我叫师傅,他说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。当初他来公司的时候,除了学历高一点,几乎什么都不会,但我觉得他脑袋灵光,人又勤快,所以业务上总是不遗余力地帮助他。没想到在我事业受挫的时候,他非但没一点表示,反而象只鼻子灵敏的猎犬嗅到了肉骨头的味道,一个劲地追着王总屁股跑。尽管他在我面前依旧摆出付谦逊的面孔,但我可以捕捉到他平静外表下隐藏的那缕狂热。
“机会均等,能者居之。他要是有这个能力,自然会得到属于他的位置。”我冷冷一笑,端起程婴泡的咖啡喝了一口,说:“很香浓,谢谢你。”
“你倒是超脱,我就是看不惯,知道他在王总前头怎么说你吗?说你刚愎自用,好象什么事都是坏在你手里一样……”
“我想不超脱,行吗?”我摆摆手,心底苦笑了一下,商场如战场,在金钱和利益面前,什么人情冷暖都薄得象张纸,一撕就破。程婴不再说话了,她看着我的眼神透出一丝同情和怜惜,好象在她面前的,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兔子。我的心里突然很感动,感动得想伸出手,抚一下她瀑布般散落的黑发。但这个念头就象划过夜空的闪电,在我心头一闪即逝。
很少人能面对程婴这样的女孩不动心,何况我还多少知道一点她对我的好感。英雄难过美人关,更别提我这个凡夫俗子了。促使我对她产生免疫力的,还是小文。要是没有她,我恐怕早就无条件投降了。程婴是知道我有女朋友的,但她好象对此一点也不在意,如果换了从前,我满可以沾沾自喜地以为她是欣赏我的才干,然后在她钦慕的视线中陶醉一把,但现在却有点承受不了她充满母性光辉的注视,所以我找了个借口,心慌意乱地离开了办公室。
在街头漫无边际地转了几圈后,我开车上了高速公路,车速提到了一百一十码,这已经是行驶允许的极限了。雨不知何时已经歇住,鱼肚白的苍穹毫无层次感,令人郁闷地罩在城市上空。我把车窗完全摇落,任由冷风在身遭穿梭,让它驱走我内心的不快。
小文打了个电话过来,说晚上单位组织了个舞会,问我要不要一起去。我想以自己目前的状态,强颜欢笑地陪她坐一个晚上,她的同事们准会以为我们俩感情不合,于是不假思索地回绝了。小文不甘心,又追问了一句:“你有什么事吗?”我烦躁起来,恶声恶气地说:“没什么事,就是不想去。”话出口就觉得语气太重了,但我实在懒得多做解释。话筒那边的小文沉默了几秒钟,说句随你便,挂断了电话。

我回到家已是掌灯时分,懒得出去吃饭,便下了碗面条,然后打开客厅的音响。DVD机里一直放着的唱片传出了莫文蔚的歌声“阴天,在不开灯的房间,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……”这首歌放到一半就停掉了,象被一只无形的手生生掐断,接着客厅、厨房的灯全熄灭了,房间内刹时黑不见指,只剩下厨房的那只煤气炉兀自跳动着忧伤的蓝色火焰。
该死,人倒霉起来真是放个屁都闪腰,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断电了。城市经济在突飞猛进,基础设施如水电却老是跟不上去。刚刚营造起来的自娱自乐的氛围被破坏殆尽,我忍不住破口大骂,市政府和电力局的同志无一幸免。
费了一番周折,才在一个抽屉的最里头找到了蜡烛,看来再文明的社会,也不能忘掉老传统,过于依赖现代的文明成果,人类有一天会不会也变成废物?我就着煤气炉点燃了蜡烛,执着那一点微末的光晕,走进卧室。
我把身上的西服卸下来,换上舒适的睡袍,在我掉头准备出去的时候,瞥见了一道光。这道光在幽暗的房间内,显得如此非同凡响,将我的注意力完全吸引过去。光源来自床头柜上放着的镜子,那正是我送给小文的生日礼物,是它折射了蜡烛的光辉。我自失地一笑,心里却有点奇怪,因为刚才那道光在我印象中是如此辉煌,不可方物,它似乎照亮了整个卧室。
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拿着蜡烛,行到那块古铜镜前面。铜镜映出了我的形象:皱着眉头,嘴角抿得很紧,这付郁郁寡欢的神情,倒有点象关在深闺的怨妇。我为自己的想象弄得不满意起来,不就是事业受了点挫折吗?打不了拍屁股走人,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,搞得这么了无生趣的,何苦来着?我松弛了脸上肌肉,对着镜子做了个灿烂的笑容。

不可思忆的事情发生了。镜子里的我并未露出相应的笑容,而是依旧保持着原来那付表情!一股寒意从我脚底升起,我眨巴了几下眼睛,以为自己看花了眼。在我错谔不已的时刻,镜子里的我却突然笑起来,并把手举起来,轻轻晃了晃,象跟我打着招呼。而我的两只手臂,一直规规矩矩地垂在腰际!
我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内心的震骇,事后回想起来,我没有当场瘫倒,已经很了不起了。这时镜子里的“我”张口说话了:“别怕,我不会伤害你的。”这话真真切切,是我的声音!活见鬼了,我心里蹦出的唯一一个念头就是抓起什么东西,把这面可怕的镜子砸破!但镜中的“我”似乎预知了我的动机,急切地说:“别,听我把话说完。”我迟疑了一下,抬到一半的手终于放下去,在大腿上狠狠拧了一把。疼痛感是真实的,我不是在做梦!
镜子里的“我”看着这一切,笑了起来,“你很清醒。其实我不过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你。”小时候,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不少,即使在那个幼小的年龄,我也压根不相信那些故事的真实性,没想到长大成人的我,居然碰到神话一般匪夷所思的事!我勉强抑制住内心的惊恐,死死盯着镜子里这个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人。他的样子看起来倒是挺友善,不象要加害于我。
“你……到底是什么……东西?”我支支吾吾地说,发觉连咽唾沫这样的动作都变得异常艰难。
“我刚才说了,我们是一体的。你相信影子有生命吗?”
“影子有生命?”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相信,但我还是睁大双眼,等待他的下文。
“没错,世间万物都有对应的反物质,只不过它们存在于不同的空间。我就象你的影子,平时你看不见我,只有在某个特定的时刻,特定的地点,比如今天,就是一个很特殊的时刻。”
“今天有什么特殊?”我听得云里雾里,不过反物质一说,我在哪本科普读物中看到过。
“今天停电。”
我搞不懂,停电有什么特殊?镜中的“我”继续说:“这并非普通的镜子,它是你和我所在的两个空间的通道,这个镜面是一道门,开启它需要能量,这能量就是烛光。”
原来是这么回事!但我还是很疑惑,这镜子是怎么来的呢?
“至于这镜子的来历,说来话长,听我给你讲个故事。”
我已经不象起初那样害怕了,倒有点象个发现了元素表以外元素的科学家,心中的兴奋难以言表。但他的故事还没开讲,就被外面传来的一阵门铃声打断。我竦然一惊,立刻意识到是小文回来了。她看见我坐在黑不溜秋的房间内对着镜子自言自语,不以为我神经错乱才怪,如果她发现镜子中的秘密……我不能担保她拥有象我一样强韧的承受力。
所以我拿起床头的蜡烛,快步走出了卧室。

客厅里灯火通明,我愣了一下,才意识到不知何时,电力已经恢复。我把蜡烛随手放下,扭开了门锁。
从门外进来的小文穿着驼色外套,里面是一件薄薄的黑色低领毛衣,脸上还描了蓝色眼影,活象黑夜中窜出的精灵。我站在门口,呆呆地看着她,在我印象中,她很少化这么浓的妆。
“喂,你傻了吗,这样看我干嘛?”
“咳,没事。你今晚有点特别。”
“我漂不漂亮?”她夸张地原地转了个圈,略带挑衅地看我一眼,然后弯腰去脱脚上的靴子。“你该不是去赴情人的约会吧?”我半开玩笑地说。
“是啊,就是去赴情人约会了。谁叫你不陪我?”她头也不抬地说。虽然知道这些都是气话,但她的话还是刺伤了我的自尊心。难道她就一点体会不到我的心情?在小文面前,我总是显得很乐观,一副什么事也难不倒的样子。实际上我更象只莽苍丛林中的野兽,受了伤就用舌头把伤口舔一舔,从不肯让身边的人知道我受伤了,伤在哪里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点偏执狂倾向,但一时半刻怕是改不掉了。其实潜意识里,我是多么渴望得到她的抚慰啊!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程婴,她总是那么温柔,那么善解人意……

小文踱进厨房,瞥见煤气炉上搁着的面条,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,“你没吃饭?看看,面条糊成什么样了?”我猛然忆起镜子的事,心里一跳,忙说:“刚才停电,光顾着找蜡烛,忘了。”小文信手抄起那锅面条,一古脑倒进了垃圾桶,接着翻开冰箱,拿出一包新的面条。这场景原本是很温馨的,但我一门心思放在那闹事的镜子上,也来不及感动,趁她不注意,偷偷溜进了卧室。
我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,铜镜与往常毫无二致,找不出一丁点异样。也许那个人说的话都是真的,这面镜子只有在烛光前才会变得神奇。但即便如此,我还是有点害怕,于是将它转了个角度,使镜面朝向窗外。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2-16 23:12:25编辑过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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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
夜里我失眠了。躺在床上,我老是条件反射般把目光转向那面镜子,怕里面跳出什么东西,或许那个人并没有害我之心,但他生活的空间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,人们对于不可知的东西总是心存敬畏。我想把镜子拿到别的房间,又怕小文起疑心,但放在床头,我无论如何就是睡不安稳。
小文背对着我,身子刺猬般蜷缩成一团。黑暗中我想伸手触摸她的头发,但她香沉的鼾声阻止了我的动作。其实上床前我们有机会重归于好的,平日呕气的时候,只要我把她搂在怀里,说上几句好话,她的一腔怒气就会消散得无影无踪。但今天我被镜子的事弄得心神不定,居然忘了去调解。直到她入睡以后,我才意识到这一点,但为时已晚。我心想,等明日一早,跟她认个错就是了。
天将破晓的时候,我顶不住困倦,眼皮搭拉下来,当我醒来的时候,阳光已经从窗口射进来了,我掀开盖住大半个脸的被子,长长透了口气。闹钟显示,前后只睡了不到两个小时。小文已不在身旁,她大约怨气未消,竟然没唤我一声就顾自上班去了。
睡眠不足让我头疼欲裂,浑身软得象滩煮糊了的面条。几个月来头一次,去公司对我而言变得不再重要。当一切努力都无法挽回败局时,除了放弃,你还能做什么?我给公司挂了个电话,接电话的是程婴。
“您好,天宇公司。您找哪位?”她的声音依旧甜美,带着令人平静的魔力。我突然发觉自己很想跟她说说话,把心里的烦恼一古脑儿告诉她。但我没那么做,我只是请她转告王总,说自己身体不舒服,不能去公司。她关切地说:“你没事吧?要觉得不行,别硬撑,早点去看医生。”我谢了她,说没事,可能是累的,休息一下就过去了。打完电话,我的视线又落在那面镜子上,一下子睡意全消。

好奇心终究还是战胜了恐惧,我拿起那面镜子,翻来覆去地看。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观察它,我发现镜框上的花纹并不连贯,它们断断续续,很象……我的脑子里蹦出两个字——咒语,不错,它们象用某种我所看不懂的文字刻下的符咒。我再次正视镜面,里面印着我的影子,毫无反常的迹象。可是如果点上蜡烛……我的心跳加快了。
正如你们所料,我点燃了蜡烛。换了你们是我,大概也会那么做的。难道让我象个胆小鬼一样,把镜子偷偷地扔到垃圾堆里?不,我当然不会那么做的,当你被平凡的生活日复一日折磨,磨光了你所有的棱角,你的心底深处会渴望某种奇迹的出现,它支撑着我们的信仰,让我们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。
当我拉上了房间内所有的窗帘,拿着蜡烛来到镜子前面时,心里是多么害怕,多么不安啊!我用抖抖索索的手指按下打火机,火苗沾到蜡烛芯儿的时候,我在心里可笑地念了一句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的台词:“芝麻,开门吧!”

一道柔和的亮光从镜子里散发出来,如花香一样萦绕在我的身旁。我感觉到全副身心都宁静下来,是的,奇迹出现了。
镜子中的“我”对我眨了眨左眼,说:“很高兴再见到你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虽然一切都在意料之中,但刹那间我的脑子还是一片空白,我几乎是机械性地说出了这句话,事实上我并没有觉得高兴,反而有一丝怯惧。
“你想听那个故事,对吗?”他说出了我的心声,没错,我就是要弄清楚,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“把烛光移近一点好吗,这样我觉得更舒服。”他指了指我手里的蜡烛。我照办了。
“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以前,大约是你们的公元前六千多年,地点在太平洋中央的一块陆地,它的名字叫穆。
那里孕育了伟大的文明,甚至比你们更早。当世界的绝大部分还是一片荒凉时,那块陆地上却生活着上千万人,他们建造了金碧辉煌的宫殿庙宇,还有雄伟的金字塔,这些建筑即使在今天看来,也是相当壮丽的。除了女王凯,大祭司图卡就是穆最有权势的人了,他统领着数以万计的僧侣,他们是穆最具智慧的人。”
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,既然穆拥有如此伟大的文明,为什么在我们的历史教科书里,压根没有提到过它?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,说:“因为这块陆地,现在已经长眠于大平洋的深处。”
“什么,它沉没了?”我吃了一惊。
“是的,没有什么力量能摧毁穆这样强大的文明,除了上天。”他继续说道,“图卡是位英俊的男子,他的体内流淌着贵族的血液,如果他的志向不是成为一个祭司,那他早已是女王的入幕之宾了。但他放弃了数不尽的安逸享乐,选择了苦行僧的生活。在三十岁时,他已经是一个修为高深的祭司,和王国为数不多的同行一样,可以让火山安静,让海啸停止,将一种矿石炼制成另一种,所谓的点石成金术也许指的就是这种本领。等到步入中年,他终于穿上了至高无上的大祭司服。
对图卡来说,一切都来得太容易,他唯一感到缺憾的,是无法享受女王的爱情。作为僧侣,是不能有男女之欢的。可是女王实在太爱他了,在一次夜宴中,往他的酒里加入了迷药。图卡饮下那杯美酒,就浑身无力,连动一下都不能了。女王凯跪倒在他身旁,亲吻着他的眼睛,说出了压抑多年的心声:‘亲爱的,我是多么爱你,虽然拥有普天下的财富和男子,可是没有你,那一切对我毫无意义。请原谅我的冒失,我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,这样做,只是因为我痛苦得不能自已,我必须把这些话说出来,否则,我将郁闷至死!’在繁花似锦的后花园里,她泪光莹莹的眸子,令满天的星辰都失去了光彩。图卡被感动得热血沸腾,他突然明白,眼前的这位女子才是他毕生的追求,从前放弃她的爱情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,为何人总要在错过以后,才翻然悔悟?

凯在他身边说了一夜的情话,太平洋上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王宫水晶瓦上时,她给他服下了解药,说:‘亲爱的,既然上天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,就让我们期待来世吧!’图卡翻身而起,将她拥入了怀中,‘不,离开你是我今生做的唯一一件错事,也是最大的一件错事!幸好我们还可以挽回,从今往后,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!’在那一瞬间,他已经下定决心舍弃一切,包括那个大祭司的称号,也是弃之如敝履。
整整三天,图卡和凯沐浴在爱河中,似乎要补偿失去的几十年光阴。但只过了三天,凯的弟弟——亲王阿撒拉,便带着大队士兵冲进了寝宫,他指责凯违背了神戒,大声喊道:‘我的姐姐,你可知道,你们的作为将给穆带来怎样的灾难?你把图卡交出来,他玷污了神的旨意,不配活在这个世上,只有让他污秽的躯体下地狱,才能平息神的怒火!’凯知道,阿撒拉对她的王位觊觎已久,只是迫于图卡的忠心耿耿,才不敢轻举妄动,只要把图卡赶下大祭司的宝座,他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了。
图卡从凯身后走出来,面对如霜的刀剑,他步履从容,脸上没有丝毫的怯意,‘是的,我触犯了神戒,但这与女王陛下无关,你们要对付我,就请上来吧。’众武士畏惧他的威名,面面相觑,竟无人敢踏上一步!阿撒拉气急败坏地训斥部下,‘你们这些没用的奴才,他不过是个手无寸铁的人,为什么害怕他?’可是他的喊话得不到一句回应。他回头一看,惊呆了。只见士兵们不停地打着呵欠,手中的兵器无力地垂落下来,接着便象一排排被伐倒的树木,横七竖八倒了一地!
图卡面带讥讽的笑意,一双黑不见底的眸子盯视着他的对手,‘可怜的阿撒拉,你的部下好象并不相信你的鬼话,他们宁可睡觉,也不愿听你在这里胡说八道。’
阿撒拉气得浑身发抖,他拔出利剑,叫道,‘你这个魔鬼,有种过来跟我决一死战!’凯望着她的弟弟,幽幽叹了口气,‘阿撒拉,别再胡闹了,你是我看着长大的,放下你手中的剑,我不会为难你。’阿撒拉怒不可遏地吼道:‘收起你一文不值的怜悯,我阿撒拉是不怕死的勇士,绝不会在敌人的同情下苟且偷生!’图卡轻蔑地一笑,‘阿撒拉,你自命是穆最强的战士,那就让我们在你最擅长的剑术中,一决高下吧。’说着他脱去了金色祭司服,从地上捡起一把长剑。阿撒拉被他羞辱得满面通红,却又兴奋无比,只要图卡不施展他的巫术,又有什么可怕?可是两人一交手,阿撒拉就知道自己错了,图卡的剑术之高远远超出他的想象,他勉力支撑了一阵,就被对方的剑削断了手指。
阿撒拉以难以置信的目光盯着他的对手,心中满是绝望。图卡屹立在夕阳中的身影,如一尊天神般高大,他用剑锋指着手下败将的喉咙说;‘为了你的姐姐,我饶恕你的性命,从这儿滚出去,永远别再回来!’阿撒拉充满怨毒地望了他一眼,爬起身,跌跌撞撞地跑出王宫。

叛乱暂时平息了,图卡当然知道阿撒拉绝不肯善罢甘休的,他会在全国各地散播仇恨的火种,不久的将来,他们还会在一起拼个你死我活。其实图卡完全可以杀死他,那样就万事皆休,可是当着爱人的面杀她的亲弟弟,他做不到。
当然这一切都不重要了,因为穆的末日到了。
几天后的深夜,图卡做了个梦,他梦见火焰从天而降,将广袤无边的森林烧成了白地,大地坍陷,海水以摧枯拉朽之势从四面八方涌来,形成一堵遮天蔽日的水墙,它的高度超出了穆最高的山峰……他猛然惊醒,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。这是多么可怕的梦啊!他知道,这一切将真实地发生,他看见了未来,令人绝望的未来。
凯被他的喘息声惊醒,她坐起身,抚摸着他的脊背问道:‘亲爱的,你怎么了?’图卡把梦境告诉了她,凯也惊呆了,但她还是安慰他说:‘那只是一个恶梦而已……’图卡沉重地喘了口气,‘不,这不是梦。是神要惩罚我们。’一想到穆的千万生灵面临灭顶之灾,他心如刀绞,‘犯罪的人是我,为什么要让穆的人民跟我一起受难?神啊,请宽恕您无辜的子民吧,我愿意承受所有人的痛苦!’凯也在一旁跪下,望着苍穹摹拜:‘还有我,让我和他一起分担。’图卡回过头,看见凯坚定的眼神,他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。但是天空漠然无声,只有他们的话声回荡在宫殿里。图卡知道,神的旨意已无法挽回。
图卡用一昼夜的时间,在一面铜镜上施了魔法,使它成为沟通时空之门。他的本意,是想通过这面镜子,到另一个空间躲避迫在眉睫的灾难,但他没有想到,正反空间就象磁石的同极,是互相排斥的,他们在反空间只待了24小时,便被镜子送回了原地。而此时的穆,已是一片汪洋……”
听到这儿,答案已渐渐浮出水面。“那传说中的镜子,一定就是我眼前的这一面吧?”
“不错。”他叹息了一声,语调不胜苍凉,“图卡不知道,其实并非神要惩罚他们,那不过是一次极剧烈的地壳运动,规模如此巨大的地壳运动,在地球史上也只有寥寥数次。”

听完他的故事,我怔了半晌,仿佛看见在那神秘的大陆上,图卡和凯相拥在一起,面对越逼越近的巨涛,他们脚下的土地四分五裂,不停地下陷、下陷,曾经的辉煌文明,曾经催人泪下的爱情,都化作被历史遗忘的一缕烟尘,只有远方淤血一样的残阳,在云层间瑟瑟颤抖……
“为什么这面镜子,没有随着穆一起沉没?”
他茫然一笑,“这个问题,我也无法回答,或许某个幸运的船队,从海底残留的穆的遗骸中发掘到了它,或许图卡施展了魔法,使它逃过一劫,谁知道呢?并不是所有问题,都能找到答案的。”
我还想说什么,眼前突然一暗,镜子散发的光芒消失了,那个侃侃而谈的“我”也闭上了嘴巴。我这才发现,那截蜡烛已经燃到了尽头。
呆坐了一阵子,我回过神来,饥饿感汹涌地冲击着胃部。这才想起连早饭还没吃。冰箱里除了面条,没有更多选择,但我实在不想终日用面条裹腹,只好打电话给附近一家快餐店,让他们送外卖过来。吃过饭后,我又累又困,一头栽到了床上。
这一觉睡得很沉,直到被门铃声闹醒。我晕乎乎地爬起身,用手在脸上胡乱撸了一把,跑去开门。
客厅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,光线很暗,也不知什么时辰了,我睡眼惺松地望一眼墙壁上的挂钟,时针似乎指在五点左右。这个时候,小文应该下班了。
我把门锁拧开,闪身猫在门边。我想等小文进来,给她一个出奇不意的拥抱。
门被推开一半,一个脑袋探了进来。我象只见到猎物的大蜘蛛,扑上去一把将来人抱住。那个人影低低地惊呼一声,在我怀里挣扎起来。
我马上感觉出不对,小文的头发没这么长,而且我的鼻子还嗅到一股类似熏衣草的气味。这香味很熟悉,让我想起了一个人。
程婴。
我松开双臂,猛然后退了一步,望着面前的程婴,窘得无地自容。她惊魂未定地用手拍着胸口,说:“吓死我了!”
“对不起,我以为是……”我脸上发烧,象一个做了错事的小孩子。
“你以为是你女朋友?”她嗔怪地举起拳头,轻轻砸在我胸膛上,“你们经常玩捉迷藏的游戏吗?”
“不,呵,没想到你会来,快请进。”为了掩饰尴尬,我打开吊灯,满地给她找拖鞋。当我抬起头时,发现程婴的脸上残留着一丝羞红。她不好意思地一笑,转过头去,四下打量我的房间。

我的家即使在最挑剔的人看来,也算井井有条的,地板擦得光亮可鉴,家具一尘不染,杂物全都收进储藏室,一眼看去,几乎见不到多余的物品。这一切全是小文的功劳,跟大部分单身汉一样,我以前总把屋里弄得象个狗窝,小文一来,就责无旁贷地挑起了艰巨的战后重建工作。就算我不小心掉下一颗饭粒,她也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现并消灭掉。好一阵子,我都跟不上她的步伐。

不过我很快发现,小文的洁癖虽然有时候令人难以忍受,但我的袜子却从此再没丢失过。以前我老是怀疑附近住着一位恋袜癖者,她搬来的头一天,就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扫出一大堆来,够我穿几个星期的。

同所有来访者一样,程婴也赞美了我房间的整洁,我谦虚几句,请她在沙发上坐下。
“上午接到你的电话,有点不放心,所以过来看看。”她端详着我的脸,“你看上去还好。”
“我没事,只是昨晚睡不好,没精神。”虽然我和程婴几乎每天都碰面,但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并不多,象这样在家里见面更是绝无仅有。狭小的空间容易让人紧张,面对程婴的注视,我突然感到不自然起来。她对我的关心程度,已远远超出了普通的同事,这让我开心,然而更多的却是……害怕。
房间里陷入了难堪的沉默。
这沉默压迫着人的神经,使我的四肢都僵硬了。我向对面望去,只见程婴用细白的牙齿咬着下唇,表情同样的局促不安。

小文随时可能回来,让她撞见的话,怎么办?真好笑,我们又没做见不得光的事,怕个鸟?但是,真的没什么吗?那我干嘛心虚成这样?我心乱如麻,愈加沉不住气。程婴大约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异样,低头看了下手表,拿起挎包说:“时候不早,我也该走了。”我巴不得她这一说,心头一松,忙接口说:“那好,我送你。”
话音刚落,钥匙孔一声轻响,我和程婴不约而同地转过头,望向门口。
小文回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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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这世道真奇怪,你越是害怕的事情,越是躲不过去。尽管我一再地对自己说,和程婴的会面,不过是同事间的探望,再平常不过的事,但小文开门时,我的表情一定泄漏了什么天机,以至于程婴离去后,小文对我不依不饶,严词逼供。
“她就是你说的程婴?长得蛮漂亮嘛。”
我搜肠刮肚,啥时候跟小文提起过她吗?好象没有。我领悟到这是小文的狡猾之处,如果否认,接下来她就会问我为何不告诉她,难道我们俩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?所以我只能含糊嗯了一声。
“你们关系不错啊,大老远地跑来看你,你又没病。”
“我今天有点不舒服,没去公司,她可能以为我生病了。”
“不舒服?看你活蹦乱跳的,不象。”她并不打算轻易放过我,“她在你们公司做什么的?”
“王总的秘书。”我已经很不耐烦了,却又不能表现出来,要不她可能以为我心里有鬼呢。
“王总的秘书,又不是你的,怎么不去看王总,跑来看你?”她的嘴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,让我看了很不爽。“喂,你有完没完?人家来串串门怎么了?再怎么说,也只是同事!”
“哼,你觉得同事还不够?还想怎么着?”
这一下我也火了,“我压根没想怎么着!你不要没事找事!”
“我没事找事?一回来看见个陌生女人在屋里,还不许问个明白?”她走到窗边,一把拉开窗帘,“大白天的,拉窗帘干嘛?”
我一时语塞。小文的伶牙利齿我是早就领教过的,这样吵下去只会两败俱伤,我气得咣当一甩门,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。

每逢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,小文都会疯狂的吃东西。她父母离异后,我陪着她逛遍了大街小巷的食肆。她的体质挺特别,不管怎样暴饮暴食都不会发胖。短短三个月,我的体重增加了八斤,而她依旧体态妖娆。
我们初次约会的地点在沙帽河一家小吃店,说是小吃店其实也不确切,因为那里只出售两样东西:煎饺和豆腐脑。如果不是她领路,打破脑袋我也想不到,在这毫不起眼的小巷子里还能找到美食。
小店只有二十几平米,摆着六七张桌子,我们过去的时候,里面已坐满了人。我看着人头蹿动的情形,打起了退堂鼓,“这么挤,不如换别家吧?”小文不依,“不要,等一会吧。”我心里直纳闷:豆腐脑哪里没得卖,为什么非得大老远跑这来?看看老板娘,围着粗布裙,干瘦的脸,打破了我有关“豆腐西施”的假想。好容易熬到两个位子空出来,我说,两碗豆腐脑。老板娘瞟了我一眼,煎饺多少?我一怔,说,不了,只要豆腐脑。她冷冷说,不吃煎饺,凳子不能坐,豆腐脑你打包吧。口气决绝,说得毫无回旋余地。

我走南闯北,还没见过这样做生意的,俗话说店大欺客,没想到在这么丁点大的店子,也会遇上这种事。依我的性子,当然是二话不说掉头就走,小文却一点脾气没有,笑呵呵说,十只煎饺,豆腐脑加糖。一拉我,率先挤进店里。没奈何,我只好忍气吞声地跟着。
端上来的豆腐脑冒着热气,上头星星点点漂着些黑芝麻,可能加了薄荷,闻起来有股清香。它白嫩的色泽,让我联想起女人的玉腿。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小文时,她差点没笑翻掉。“亏你想的出来,难怪鲁迅说,看见短袖衫就想到白胳膊,想到裸体和性交,中国人的想象唯有在性上面才能得以如此的飞越。这么多年过去,敢情你们男人一点也没进步,还是停留在封建社会啊!”我板着脸,故作严肃地说:“你这样讲就不对了。第一,性是艺术的原动力,这恰恰证明,中国人是一个具有丰富艺术创造力的民族。第二,我只是男人中的一员,不能代表男人的全部,所以你的话有一杆子打翻整船人的嫌疑。”小文哼了一声,“强词夺理。第一点我不反对,因为中国古代的色情文化确实比西方更发达,第二点不敢苟同,对男人我多少了解一点,你们男人,都是一路货色。”她斩钉截铁的语气让我觉得,任何想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的言辞,都是苍白无力的。

鬼使神差的,我再一次来到了沙帽河,这条被暮色溢满的小巷。可能在我心中,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吧。卖豆腐脑的小店里冷冷清清,老板娘在收拾锅碗瓢盆,准备打烊。我在门口驻足观望,想起半年前同样的地方,我埋头猛吃,小文在接听手机,她说,“现在不行,我有事……对,是要紧事,以后再说。”我看她一眼,笑问:“谁啊,这么糊弄人?”她说,“我男朋友。”我差点被嘴里的食物噎着,睁大了眼睛。“你有男朋友?”她漫不经心地说,“我就不能有男朋友?”
这问题其实我早已想过,认识她的那天,伤心成那样,身边也没个安慰她的男人,我由此推断,她仍然单身。
事实证明,我错了,错得很彻底。
我装作满不在乎,说,干嘛不请他过来,大家认识一下。说这话时,我虚伪的笑容后面,隐藏着一张沮丧、痛苦得不成样子的脸。她奇怪地扫了我一眼,“你有没有搞错?我可不想脚踩两条船!”我愣了一下,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,顿时跟吞下一大罐蜂蜜似的,甜到了骨子里。

我摇摇头,对自己说,也许我们的缘分会有走到尽头的一天,但绝不是今天。我知道再细微的裂痕,不加以弥补,也可能动摇整座大厦,所以当务之急是赶回家去,修补我的爱情。
当我回到楼下时,看见三楼自家窗户里黑洞洞的,这使我有种不祥的预感。我似乎感觉到,小文要离我而去了。这没来由的预感让我打了个寒颤,迈开大步,往楼梯上冲去。
家里没人。
我呆呆地望着饭桌上摆着的一大袋生鱼蔬菜,这些是小文下班后从农贸市场买来的,还没动过。我拨叫她的手机,没开。
电话从手中滑落,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,懊悔极了。
孤独是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,热闹时,它退避三舍,当你孤身一人,它就悄然而至。我将脑袋埋进双掌,听见那个幽灵在身边东跳西蹿,发出尖尖的嘲笑,它甚至伏下身来,从我十指的缝隙间贼头贼脑地窥探。“孤独的人是可耻的”,这话不对,我只觉得孤独的人是可怜的,相信那些夜夜笙歌,沉迷于酒色的人,那些宁可在人群中堕落也不愿独守空房的人,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逃避孤独。
曾经交往过的那些女孩的脸在我眼前晃动,象一张张没有表情的灰色面具。我们在一起亲吻,上床,我甚至记得她们身上不同的体征,却想不起她们的脸庞长什么样。她们现在何处,在干什么?或许在某个纸醉金迷的酒吧优雅地品着红酒,或许正倒在某个男人身下,放纵地扭动屁股……那冰冷的液体灼烧喉咙时,在欲望的高峰乘风前进时,她们脑海里,会否掠过一个支离破碎的我?
我想下楼去,随便找个人,让他听我说说话,哪怕在车流滚滚的街头,哪怕一个毫不相干的人,譬如网友。可是我没力气,连挪动一下脚步都觉得力不从心。
我想起了卧室里的那面镜子。
也许……
我挑了两根没用过的蜡烛,摸黑进了卧室,另一只手心攥着枚打火机。烛光照亮了很小一块空间,让我产生某种错觉,似乎置身于钻木取火时代的一个山洞中。我把蜡烛移近镜子。
他来了。

“你看上去不大开心。” 我望着对面的人,他好象呆在一扇窗户后面,而不是另一个世界。
“是的,我觉得没劲,没劲透了。”
“告诉我,是什么事让你如此忧郁。” 他盯着我,眼神中流露出关怀和同情。这让我心头一热。
我滔滔不绝地讲了半个钟头,象个爱唠叨的老太婆。我对他说了所有不顺心的事,包括和小文吵架,末了,我闭上嘴,看他的反应。
他静静听着,一直面带微笑,象个神父在听罪孽深重的教徒忏悔。“这些事,谁都可能碰到,是吗?你以前是一帆风顺吗?有没有遇到过同样的困难?不,这不是第一次,太阳每天沿着不变的路线从东到西,周而复始,人生也一样,我们总是从出生回到死亡,它就象个圆环,死亡并不是结束,它只是生命的开始。不管我们走出多远,最终都将绕回起点,没有人能摆脱这个法则,与它相比,任何规则都显得黯然失色,荒唐可笑。你应该明白,这些困难只是你风尘仆仆的外衣上沾染的灰尘,难道你会因为这微不足道的原因而停下脚步?不会的,永远不会,你停下来只是因为太疲惫,如果你乐意听我的建议,我认为你需要个假期,好好调整一下,然后重新出发。”
的确,他的话刺中了我的要害,我也很想休假,可以的话,我愿意去夏威夷享受那里的阳光和沙滩,或者朴素一点,去一趟海南也行。可是,我如何从日常那些琐碎的事情中脱身,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时刻?
“算了,不谈这些。可以告诉我,镜子那边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吗?”
“这个……恐怕很难用语言描述,想知道的话,何不亲自过来看看?”我呆了一下,去他的世界?一个完全未知的空间?不不,那简直太疯狂了,无论如何,我不会干那样的蠢事。
我避开他的目光,“我并不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烈的人。”我发现他的眼中似乎掠过一丝失望,但我怀疑那只是自己的错觉。
“哦,当然,主场作战的球队总是胜算较大。”他友善地笑了。我发觉尽管我俩的相貌如一个模子印出来的,但气质上仍有许多细微的差异,这些差异反而让我更喜欢他了。
“我有个提议,你干嘛不过来呢?”话一出口,我就后悔了。一个从镜子里走出来的人?想一想都觉得毛骨悚然,这个家伙,谁知道他是人是鬼!如果这镜子是阿拉丁神灯倒也罢了,万一它是那个沉在海底的魔瓶呢?我如何让那魔鬼回到瓶子里去?
“我可以把这句话看作你的邀请吗?”他眼中发出了欣喜的光芒,死死盯着我。我嘴唇蠕动了几下,却说不出话。见我久久不答,他眼中的光芒暗淡下去。“我知道,你依然很害怕。其实,我真希望做你的朋友……”
“不,谁说的?”不知从哪里涌起一股勇气,我大声说道。是的,我很害怕,但那不代表我是个懦夫。“来吧,我的朋友。”我凝视着他,诚挚地说。
这句话象在平静的湖面扔了块石头,镜子表面突然产生一个逆时针方向的小旋涡,四周漾出层层迭迭的波纹,并迅速扩大,我看见那人的身体在镜子里扭曲,散开,被水波搅成无数碎片。接着,镜子边缘开始淌出水银状的液体,液体越流越多,漫过柜子,在烛光照射下闪耀着白亮的光泽。
我没敢用手触摸,它看上去很粘稠,如变形虫一样不停地变幻形状,我很快明白过来,这就是那个人!他出来了!我既兴奋又紧张,目不转睛地盯着它。
它最终呈现出一个赤裸的人形,轮廓跟我相似,但是半透明的,光线从他身体穿过,象穿过一扇不甚干净的玻璃,落在后面的家具上。
“谢谢你。”他伸出了手,半透明的手,没有血管,看不见皱纹。他要谢我什么?难道我那句话具有一种魔力,将他从镜子里召唤了出来?我迷惑地伸手,和他相握。手掌里空空的,象握住了空气,没有任何质感。我倒抽了一口冷气。
“不好意思,我忘了,你感觉得到我,却摸不到我。”他抽了抽鼻子,惬意地吸了口气,“太棒了,空气中充满了芳香,真是妙不可言!”他转过身,在房间里四下游走,喃喃道,“我回来了,终于回来了!”他透明的手指抚过电视,床沿……他所能触及的一切物体。我怀疑地想:他能感觉到它们吗?

过了好一阵,他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存在,回过头,略带歉意地说:“我太激动了,有点忘乎所以。”我看看他,又看看那面镜子,镜子已恢复原状,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。但我清楚地感觉到,它完成了它的使命,就象一具失去灵魂的尸体,再也不可能创造奇迹。
“你以前……来过这里?”我试探性地问道。“哦,对。我来过。很久以前。”我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,因为他的五官是透明的,你可以找到他的眼睛、鼻子……但你无法分辨他透明的表情。他似乎不愿谈论这个话题,转而问我,“你爱她,是吗?”他所说的“她”当然是指苏小文。我无言地点了点头。“那为什么不给她家里打个电话?”我醒悟过来,对啊,她很可能回家去了,我怎么没有想到?
我拿起电话,忐忑不安地拨了小文家的号码。心里打定主意,无论她怎样发火,都照单全收。接电话的果然是她,这让我松了口气,我最怕她搬出母亲挡驾,不过看样子,她并不愿让母亲知道这场吵架事件。
听到我的声音,她冷冷说句“什么事?”就没了下文。我说:“小文,对不起。”电话那头依旧保持沉默,不说话,也不挂机。我咽了口唾沫,把语气放得更柔软,“小家伙,别生气了,回家好吗?”我知道,她向来都是嘴硬心软的。
过了几秒钟,对我来说,这几秒钟格外漫长,我听到了话筒里小文呼吸的声音,似乎刚才她一直憋着气。“你过来接我。”
我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下来,“好,十五分钟到你家。”搁下电话,我眼睛一扫,见那个人站在窗口,正向外面眺望。我告诉他准备去接小文,他笑着说:“你不会想赶我走吧?”我摇头说:“当然不是,但我必须离开一下。”其实我是怕他被小文发现。他说:“那咱们一起出去吧。”
我的担忧很快被证明是多余的,当我们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时,我的一个邻居迎面行来。我顿时心跳加速,笑容僵硬地跟他打着招呼,一边留意自己身后。结果他向我点点头,视若无睹地走了过去。他看不见那个人!我转过头去,见他狡谲地一笑。我的想法被证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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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粒星子嵌在浮云边上,夜风挠着皮肤,凉侵侵的。那人的身子在露天下,象一团飘忽不定的黑雾,随时会被风吹散似的。我把车子开出来,经过他身边时,那人摇了摇头,说:“你去吧,我想四处逛逛。”我想这样也好,虽然明知别的人看不见他,但我仍免不了担心。
“那就再见了。”我一踩油门,车子向前冲去。后视镜中,他的身影一下子被夜色吞没。这真是让人不可思议,我目视前方,感觉象做了一个荒诞不经的梦。

十分钟后,车子到达小文楼下。我熄了火,给她打电话说到了。不一会儿,楼道里的灯依次亮起来,七楼、六楼……我可以想象小文从楼梯下来的情景,她总是一跳一跳地下楼,象只小兔子,剪得干净利落的短发刚及肩头,耳环在发丝间划出不规则的银色弧光。
我看着她走近,打开车门。小文低着头,默不作声地坐上来,表情显得很冷淡。但她的故作矜持骗不了我。我把脑袋绕到她面前,几乎贴到她鼻子上。这下她无处躲避了,只好闭上眼,说声“讨厌”。我在她嘴角找到了一缕不易察觉的笑痕,心里一下子踏实起来,就象饥饿已久的胃猛然填进好多食物,变得异常充盈。我搂住她的肩膀,她软弱无力地挣了一下,停住了。
“我爱你。”我脱口而出。小文紧闭的双眼骤然张开,定定地凝视着我。我的心底也不禁一颤。相识至今,这是我第一次说爱她,这个字眼对我而言,始终包涵着某种沉重的意义,似乎讲出来,我们的关系就会变得不那么纯粹,它象一根梗在喉咙里多年的刺,常常折磨着我,如今,我终于解脱了。
有人说每个女人都喜欢男人说爱她,这一点至少在小文身上得到了印证。我可以感觉到那几个字对她的撼动,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,眼神的亮度也比平时提高了几分,不大相信似的,又追问了一句:“你说什么?”
“我说,我——爱——你。”我看着她的眼睛,把那三个字拖长了,重复一遍。“你知道下午这段时间,我有多难熬吗?感觉象过了半年那么漫长!真的,不骗你。”其实后面的话纯属多余,因为她的眼神告诉我,她对我的话深信不疑。
“傻瓜……”她把头靠在我胸前,再次合上了眼,不过这回脸上浮现的,却是幸福的笑。我闻着她发稍的清香,又想起回家前那可怕的预感,皮肤上不觉起了一阵鸡皮疙瘩,我绝不能失去她!我把小文抱得更紧了。

车子停在树荫底下,风掠过头顶上的树叶沙沙作响,我们在车厢的黑暗中,忘情地搂抱,亲吻,吻得透不过气来。我似乎回到了初恋,那时我只有十四五岁,献上初吻的那个女孩子上课坐在我后排,我老是故意向她借一些橡皮铅笔之类的东西,这时我的同桌就会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,然后用意义更深的眼神看那个女孩,她可能觉得自己很没面子。我身后那个叫陈沫的女孩往往在我和同桌共同的注视中低下头,脸微微泛红。我觉得她那个样子真是可爱,百看不厌。
放学后,陈沫就跑来对我说,何方,你别老向我借东西好吗?我反问她,你舍不得?同学间不是要友爱互助吗?她嚅嚅说,可是,你可以问旁边的同学借嘛。我说,我觉得你比较大方,所以乐意跟你借。她摇摇头,大概觉得我不可理喻。我又笑着问,你怕什么呀,不就是借一下东西吗?她的脸又红了,用细微得听不见的声音说,反正,你以后别老忘带东西了。说完,快步越过我,走了。
后来我吻她的时候,其实很慌乱,她的嘴巴闭得死紧,怎么也撬不开。我从地摊小说中学来的接吻技巧一点也派不上用场,我们俩将对方的嘴唇弄得满是口水,她身体抖得很厉害,那尚未发育完全的胸脯很柔软地撞在我心口,把我的心都荡飞了。
那些陈年旧事潮水般在我脑海里冲刷着,发出哗哗的响声。依偎在我怀里的小文星眸微张,脖颈上的皮肤在漆黑中显得愈加洁白,如一段美丽的象牙。一股麻酥酥的电流从四肢末端传来,使我的身躯如导体一样发热,我轻声说,天哪,我快要疯了!小文的双臂紧箍住我,梦呓般说,我们回去吧。我噙住她耳垂上的小银环,轻轻吮吸着,含糊地说,不,就在这里。她的眼睛紧张地四下观望,还在犹豫不决。我不由分说,将座垫放下去,放到了最低的位置,这样我们的躯体便能躺下来。车灯没开,无须顾忌车外的人看到,何况此时此刻,我也顾不上许多了。
空间太局促了,我们的四肢不时碰到车厢上,咚咚作响。陈沫的肤色很白,同小文差不多,我记得有一次自己一时冲动,把手掌按到她胸上,结果挨了一耳光,她说,你流氓!哭着跑了。她的出手真快,有点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味道,我的半边脸都麻了,想不到她小小的身体内,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。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,那只是脑子和手之间的联络发生了故障,可是没来得及说,我被打蒙了。后来她就老躲着我,过了几个月我才求得她的原谅。接下来直到初中毕业,我再也没有碰她的胸部,尽管我心里一直很想那么做。我想,如果当时我们的年纪大一点,结局可能不同,因为这些年交往过的女孩,当我抚摸她们的胸部时,谁也没有扇我的耳光。
这场搏杀只持续了十几分钟,难以遏制的快感如一道烟花,越升越高,最后砰的一声,在身体内部绽开。陈沫张大了眼,在身下看着我,说,你流氓。我的左脸,十几年前挨到她耳光的部位又在隐隐作痛。颤栗渐渐平息,我吁了口气,把手从小文的裙子下抽出来,她腿上的皮肤有点凉。小文坐起来,脸上依然带着迷醉的神情,我发现她的五官跟陈沫有点像,我多看了几眼,那并非错觉。
小文低头整理好凌乱的裙子,对我说:“背上有点痛,不知道擦破了没有。”我让她转身,掀起她的衣服,在她疼痛的部位摸了摸,手指触到的皮肤很光滑,没有破损的迹象。我打开车厢里的灯,又看了一下,那个部位有一点红,可能是咯着了。我说,没有破。小文说,下次别这样了,怕死了。我笑着说,那就等下下次吧。她狠狠捏了我大腿一下,说,色狼。

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在想,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小文觉得亲切,原来她跟陈沫长得像。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就是陈沫呢?虽然陈沫的眼睛比小文大,脸圆圆的,而小文是瓜子脸。但十几年了,这些容颜上的改变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。就算名字,也可以改的,世上又没什么永恒的东西。这样想着,我几乎要脱口问小文,她以前的名字是不是叫陈沫。但幸好我的理智还没有丧失,我知道,那都是些荒谬的想象,因为陈沫早已经死了。
初中毕业后,我们就读于两个不同的学校,这并没有割断我们的联系。几乎每天放学,我都会去她的学校门口等她,这样的关系持续了几个月,直到高一上学期的第一次郊游。陈沫乘坐的那辆巴士翻入了江中,二十几个豆蔻年华的男女学生无一生还。打捞上来十几具尸体,其中没有陈沫,这也许让她的父母残留着一丝希望,但十几年来,这点希望应该早已破灭。我和她的父母始终未曾谋面,原因是陈沫不敢让他们见我。不过他们想必是和蔼可亲的,我多次想象他们并肩站在岸堤上,望着滔滔江水,两鬓都白了。而我总是想,要是自己当时也在那辆车上该有多好,那我就可以打碎车窗,把陈沫救出来,即便救不出来,只要能紧紧握住她的小手,她一定不会那么害怕,那么无助……一想到留她一个人孤零零呆在那黑暗冰冷的水底,我的心就一阵阵揪痛,车祸过后的那几年,我的大部分梦境是这样的:陈沫静静地躺在河床上,一团光晕笼罩着她,如同探灯照着舞台上一个孤独的演员,她容颜苍白,象熟睡着的白雪公主,只要我游过去吻一吻她,就能醒来似的。但我的身体却从来没在梦里出现过,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,却永远接近不了她。
车子返家时,我偷偷地用眼睛在住宅区的道路上扫描,不过没发现那人的踪影。该不该把这事告诉小文呢?我左思右想,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开门时由于紧张,我几次插错了钥匙,惹得小文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。我故作镇定地一笑,推开门,感觉手心满是汗水。
那个人不在房子里。
我找遍了所有房间也没看见他。也许他不会回来了,我如释重负。
但愿他别再回来了。

我们都饿着肚子,小文笑说,为下午的事气都气饱了。说归说,她还是下了厨,不多时便端出两菜一汤。我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说,有妻如此,夫复何求?她啐了一口,少贫嘴,谁是你妻子了?
吃过饭,我躺在床上,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。生活似乎又恢复了原样。
我伸出手,在那面镜子上轻轻触摸了几下,心中充满了疑虑:那个人上哪去了?就这样如空气般蒸发了?
“想什么呢?”我闻声抬头,刚洗完澡的小文站在面前,身上披着睡袍。她从我手边捡起遥控器,对着电视摁一下,屏幕黑掉了。
“想你。”我微笑着伸出手,揽住她的细腰。“想我什么?”她倒在我臂弯里,仰起了头。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,却给了她一个深长的吻。“你还行吗?”她用脚背碰了碰我的大腿,眯缝着眼说。“你说呢?”我轻轻一钩她的衣带,睡袍蜕落下来,她光溜着身子,象条蛇一样钻进了被窝。
虽然刚经过一场肉体的狂欢,但在她的引导下,我还是迅速恢复了活力。这次我们的动作和缓了许多,互相试探着将敏感的触角深入对方的生命内部。我感觉象在一条潮湿幽长的隧道中摸索行进,手里的火把噼噼啪啪燃烧着,直至耗尽了最后一点能量。我眼前一黑,然后象一个重见光明的盲人,浑身上下都笼罩在虚脱般的幸福感中。
“我已经尽力了。”我倒在小文身边,发出一声叹息。“真好,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好。”她把湿淋淋的头发拢到耳朵后面,爱怜地凝视着我,“不可能更好了,对吗?”
“不可能了。”我温柔地说道。

第二天醒来,我感觉自己象一节刚充完电的电池一样,浑身又恢复了活力。这让我再一次体会到小文对我的重要性,只要有她在我身边,其他的一切似乎都变得无足轻重了。
我坐起身子,看到了柜子上的闹钟。每天早晨起来看闹钟已成为我的一个职业习惯。
时针刚过九点,不用说,上班迟到了。不过作为一个部门经理,迟到一两个钟头或者临时开点小差,都是很正常的事。
只有一件事叫我觉得奇怪,昨晚临睡前明明调好了闹钟,也就是说,理论上,它应该在八点半响起来。可是我没听见响铃声。难道是睡得太沉的缘故?不大可能,小文早就埋怨这闹钟响起来震天动地,死人都能吵醒,平常没要紧事,我也不敢轻易动用它。
我转头一看,她睡得正香,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,好象梦到了什么开心事。我回想起昨夜的缠绵,心中暗暗一笑,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亲她的嘴唇。这下却把小文给弄醒了,她抬手揉了揉眼睛,动作极似一只睡眼惺松的猫。

“你醒了?现在几点?”我说,九点十分。“这么早起来干嘛,再睡一会吧。”我拍了拍她的脑袋,说,我要去上班了。她忽闪了一下眼睛,说,上班?星期天上什么班?我看着她,一时没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。星期天?怎么会是星期天?今天明明是星期六嘛!我之所以如此肯定,是因为昨天发生了那么多事,我不可能把日子记错。
“今天好象是星期六吧?”
“星期六?瞧你这记性!你忘啦?昨天还跟我说,今天去我家吃饭呢。”
我以为小文在跟我开玩笑,不过看她的样子,一点也不象开玩笑。哼,装得挺象!我笑起来,想说,你应该去参加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评选。一边从抽屉里翻出手机,心想手机上的日期立马可以戳穿你的小把戏。
手机上显示的日期是2003年5月25日,星期日!
我的笑容一点点僵在脸上,如一条搁浅的鱼儿。这不可能,难道我记错了?我怯怯地问了一句,“那咱俩吵架是在昨天吗?”小文盯着我,脸上的表情怪怪的,“不,那是前天的事了。”
仿佛一盆冷水当头泼下,我浑身都凉透了。那我昨天干了些什么?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?我看了小文一眼,又把刚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。
我一下子失去了提问的勇气。

出门的时候,我仍在冥思苦想,希望找回那段丢失的记忆。报纸、电视上每一条有关日期的信息我都极其仔细地浏览过,事实证明,今天是5月25日,这是雷打不动,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。就算小文想捉弄我,她也没本事串通全世界的人一起来骗我。我甚至偷偷给程婴打了电话,问了她相同的问题,她的回答简单明了,“星期天啊。”说完她反问道,“你真是贵人多忘事,该不会忙得连这个也忘了吧?”我本想问她,昨天我在公司做了什么?但转念一想,还是换了个旁敲侧击的方式,“谢谢你前天来看望我。”我希望她纠正我语句中的错误:是昨天,不是前天。她在电话那头笑起来,笑声跟一串银铃似的,“你要真想谢我,改天请我吃饭吧。我要出去了,挂了啊?”我握着话筒愣在那里,感觉自己象个十足的白痴。
昨天我到底做了什么?整整二十四小时啊,合一千四百四十分钟,就算现在有人告诉我故宫消失了,也不可能使我如此震惊。我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星期五了!虽然头顶艳阳高照,可我还是感到一阵阵不寒而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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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文的父母离婚后,房子留给了她的母亲,那幢一百五十多平米的单层别墅位于市郊,内部装磺考究。我从小文那了解到,她父亲每月都将一笔钱划到她户头上,足以维持她和母亲的生活费用。他不让小文告诉母亲,因为他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的钱,于是小文就对母亲谎称那些钱是自己赚的,其实她那点可怜的薪水,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。幸好小文母亲对钱的概念淡薄得很,没起什么疑心。
单从这一点看来,她父亲不算个无情无义的人。我发现其实小文并不恨自己的父亲。小时候他对小文好得没话说,即便后来他开了公司,生意忙得不可开交,但只要遇上小文的生日,不管多忙,他还是会赶回来陪她的。
从小文的言语中,我隐隐察觉出她对母亲的一丝不满,旁观者清,我想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,因为表面上,她还是站在母亲这一边的。其实我一直对她母亲的决定不以为然,如今这个年代,还有多少人一生只同一个异性发生关系?既然一个人无法避免要与伴侣以外的异性发生关系,那么她的父亲也就并非罪不容恕,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没经过国家安全局的特殊训练,保密工作做不到家。而他的妻子在男女关系上恰巧是位严厉的法官,于是一个本来只需关几年监禁的罪犯,最终给判了死刑。
我见过小文的父亲,一米八的个头,总是穿一身名牌休闲服,连袜子都是PLAYBOY的。我想,换了自己到他的岁数,未必有那份潇洒。离婚前,他曾多次对妻子说,他跟那个女人不过逢场作戏而已,他真正爱的人是她,甚至不惜下跪去求她原谅。我想他那样做,很大程度是为了小文。可是小文的母亲很决绝,她所有的回答总结下来,只有一个字——离。
小文父亲不久前结婚了,听说娶了个局长的女儿,不但年轻漂亮,还很能干。而小文母亲却抱定了单身生活的宗旨,所有人都为她不值,认为她原本可以更策略地对待这件事,退一步海阔天空,只要稍稍理智一点,何至于弄得如此惨淡收场?

从小文家出发,到最近的菜市场步行也要二十分钟,这往返四十分钟的路程,对于不喜运动的小文母亲来说,是一项并不轻松的体力活。所以买菜的任务就落在了我们身上。
我们十点半出门,到菜市场转了一圈,买了足够三个人吃的食物,来到她家门口已是十一点多。小文掏出随身携带的钥匙,我问她为何不敲门,她说,这个时候,妈妈一定在作画,她不想打扰她。我们推开门,偌大的客厅静悄悄的,一个人没有。小文轻手轻脚地脱掉鞋子,换上一双绒毛拖鞋。我也学她的样子,把装着食品的袋子轻轻放下,动作轻巧得象个入室行窃的盗贼。
客厅到卧室须经过一条小走廊,走廊左手边的房间就是小文母亲的画室。小文猜得没错,我们一进去就闻到浓郁的油彩味道,她母亲背对着门口,全神贯注地盯着面前的一幅画布。小文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巴上,示意我别出声。我屏住了呼吸,免得破坏这小房间内庄严肃穆的气氛。小文母亲穿着奶黄色的棉布睡裙,外面套了件羊毛背心,她的肩膀似乎比上次见到的更瘦弱了,头发很随意地挽了个结,搭拉在肩上,象一丛生命力不够旺盛的草本植物。
我的视线越过她的肩膀,落在那幅完成了一大半的画布上,画上是一位半裸的女子,腰身纤细,一双不完全对称的乳房从衣服间滑出来。我注意到那个女子的眼睛酷似猫眼,有种勾魂夺魄的力量。和她近期的风格一脉相承,画面运用了很浓烈的色彩,背景深蓝,女子裸露的肌肤呈棕褐色,嘴唇和十指指尖却红得象要往下滴血。我虽然对美术一窍不通,但还是被这幅画吸引住了,画中女子的神态,饱含着震撼人心的美感,疯狂又绝望。

小文母亲毕业于美术学院,学生时代的梦想自然是当一名画家,但由于种种原因,她没能当上画家,却成了一名平凡的教师,在一所默默无闻的中学教美术课。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如此悬殊,让她一下子对画画失去了兴趣,虽然闲得无聊时偶尔还会动动画笔,但业已属于信手涂鸦的性质。直到离婚之后,她突然重新对画画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热情,便将从前小文父亲的书房改成了画室,每天下了班就钻进去埋头作画。我第一次去小文家时,曾经绞尽脑汁跟她交谈,但我说的每一句话好象一吐出嘴巴就蒸发掉了,根本来不及到达她的耳朵,从头到尾,她只是用一双茫然的眼睛看着我,看得我如坐针毡。我呆了十五分钟就起身告辞,这时她脸上流露出的表情,只能用“幸福”两个字来形容。那天的见面对我们两人来说,都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煎熬。送我出来的时候小文告诉我,她母亲现在除了画画,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,电视、录像机形同虚设,邮局送来的报纸几乎把信箱撑爆。最后,她不无担忧地摇了摇头说,唉,要是我不在身边,不知她会怎么样。
为了不重蹈覆辙,我特地跑到图书馆,花去一个下午的时间恶补西方美术史。第二次去小文家作客时,我咋着胆子谈论起文艺复兴时期一些画家的作品,其实我对那些历史都一知半解,以小文母亲这样的专业人士,不难看穿我的底细,但幸许是为了给她女儿面子,又或者我的良苦用心打动了她,她居然破天荒跟我聊了半个钟头,并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印象派和表现主义的区别在哪里。我当然虚心得象个小学生,心悦诚服地接受她的指教。最高兴的当属小文,她坐在旁边的沙发上,一边不停地按着电视遥控器,一边对我挤眉弄眼,很是幸灾乐祸的样子。

小文把胳膊绕到母亲胸前,搂住她的脖子,很亲热地叫了声妈。她母亲转过身来,脸上漾开了笑意,“你们来啦?”她戴着一付细边黑框眼睛,加上娇小玲珑的身躯,就越发显得文弱。我仔细端详了一下那幅画,说,阿姨,画得真好。她看了我一眼,不怎么在意地说,好在哪里?我说,我是个外行,究竟好在哪里也说不上来,只是感觉看上去很美。她对我的回答比较满意,笑着说,你们随便玩,我去煮饭。小文挽着她的胳膊说,妈,我帮你。
她们出去了,把我一个人留在画室里,我终于又有时间思考自己遇到的问题了。

很显然,我的脑子出了点问题,至于这问题有多大,目前我心里还没底。失去的记忆也许不只那一天,但一个月以前的事情,即使想不起来也很正常,而我依然记得十几年前发生的一些印象深刻的人和事,比如陈沫,当然有关小文的记忆就更清晰了。这至少表明,情况还不是太糟。但我并没有因此觉得轻松一些,毕竟丢失的不是别的东西,而是我的一部分记忆,并且是最不应该丢失的一部分,照此发展下去,我不知道明天醒来,还会不会记得今天发生的事。一想到这可怕的前景,我就打心眼里害怕。我不清楚医学上有没有这样的实例,也许只是暂时性的失忆,过几天我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回想起来。
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况下,我只好转移注意力,欣赏起小文母亲的那些作品。
在画室的四壁和角落放满了画纸,绝大部分是人像画,而且都是女人,我发觉那些人像有个共同的特点,她们虽然个个美艳绝伦,但表情都很空洞,望着那一双双眼睛,就象对着一口枯井,让人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。我看见一个女子头向下浸在水中,她的长发在身下散开,象海藻一样;另一个女子左手握着柄小刀,刀尖和右手腕都在滴血,血滴在地上,形成一个红红的小水潭。我突然想起小文的母亲是左撇子,心里不禁一动。一个人对着这些妖里妖气的画像,我渐渐感到有点压抑,甚至连情绪也更加低落了。
饭桌上的气氛很不错,小文兴高采烈地说着话,语速很快。她母亲也显得很高兴,不断询问我们的近况,甚至拿出一瓶藏了好几年的葡萄酒,几杯酒喝下去,她苍白的脸上开始透出红晕。这让我很惊讶,因为我从来没见她这么开心过,似乎那些生活的阴影已经完全消失了。席间小文向我透露了一个小秘密,她母亲的画作得到了本地一位名家的肯定,将在下月中旬被推荐参加一个全市新人画展。这个消息让我也感到由衷的高兴,便举起酒杯说,阿姨,这真是件值得庆贺的事,祝贺您!小文母亲虽然不胜酒力,还是含笑举起了杯子,把剩余的半杯酒一饮而尽。

那个梦又来拜访我了。
阳光透过水面,从头顶照下来,使周围的水显得异常明亮。看样子水不是很深,否则光线不可能如此强烈。我感觉自己象站在一个泳池的底部,不过陈沫是在江中遇难的,怎么会到了这儿呢?那条江有几百米宽,水流湍急,它汇入东海是无庸置疑的,任何稍有地理常识的人都知道。所以这个地方就充满了不真实感和不合理性。但我没有在这上面纠缠不清,这毕竟只是个梦境,它不需要合乎逻辑。
在离我数米远的地方,躺着陈沫的身体。也许用“尸体”形容更确切,但我不愿意。我一直不相信她死了,而且已经死了很长时间。我愿意相信,她在另一个地方活着,这个地方,我找不到,对我来说,她只是失踪了。
这个梦我以前做过很多次,所以一切场景都不陌生,但时隔多年,它又一次闯入我的生活,还是让我觉得不可思议。唯一的不同,就是我知道自己在做梦,梦里的人知道自己做梦,这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。但不管怎么说,我就是知道。
我向陈沫走去,包围着我身体的水对皮肤产生了阻力,但阻力不是很大,只不过让我前进的步伐减缓了一些。这时我发现了与以往经历最大的不同点,我的目光落下来,看见了自己的四肢,它们健全完好,修长有力。在从前的梦里,我是没有形体的,似乎只剩下一双眼睛可以发挥功能。也就是说,情况发生了变化。

我大步向前,跨越那几米的空间,迫不及待地站在了陈沫身边。她依旧保持我记忆中的模样,双眼紧闭,穿着洗得褪色的蓝色校服。十几年过去了,我手脚的皮肤开始变得粗糙,而她身上裸露出的部分,还是那么光滑,一丝皱纹也没有。接下来该做的事,就是俯下身子,吻她的嘴唇了。她会苏醒过来吗?我心里有一点紧张。
我们嘴唇接触的瞬间,我合上眼睛,深深吸了口气。我感觉液体从鼻腔冲进去,咕咕作响。
她的嘴唇非常柔软。
我张开眼睛,看见陈沫的脸上,圆睁着一对绿荧荧的猫眼。“喵——”,她咧开嘴,说出了猫的语言。

有人拍我的脸颊,把我从睡梦中惊醒。映入眼帘的是小文的脸。我很庆幸不是陈沫。“电饭锅里有粥,咸蛋和花生酱在桌上。”小文照例提醒我,好象怕我找不到吃的东西。她脸上散发着洗面乳的气味,是早晨的味道。“我走了。”她走到门口,回头又说了句。我在床上举起一只手臂,挥动了几下,然后她象得到确认一样,微微一笑,带上了房门。
我洗脸刷牙,吃了两大碗粥,其间昨晚的那个梦境一再出现在脑海里。我怎么会把陈沫跟那个猫眼女人联系在一起?日有所思夜有所梦,一定是小文母亲的画影响了我。我从衣柜中翻出一件浅灰色衬衫,穿上,将袖口卷到肘弯处。装束停当,我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那面铜镜。二十四小时早已经过去,那个人呢?我摇了摇头,管他呢,我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,哪有空理会他?

天气是一天比一天热了,我到达公司楼下时,头上已经在往外冒汗,我开始后悔出门前该穿件短袖的衬衣。走出停车场,就看见那幢三十几层高的大厦直刺青天,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,射出了利剑样的光芒,倒是颇具气势。
在涌入大楼的人流中,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,是刘明。他头发蓬乱,眼皮肿胀,一付没睡够的样子。看见我,他的眼中掠过一丝惊慌,飞快地转过头,钻进了电梯。我有点奇怪,为什么他见了我,跟老鼠见了猫似的?前几天在我面前,这家伙还是装得满不在乎的样子,以为我对他背地里的道道一无所知。我也乐意被当成傻瓜,看着这个阴险的家伙一点点露出真面目,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。莫非他已经知道了程婴对我说的话?除此之外,我想不出别的解释。
电梯在十五楼停下,我步出电梯,立即感到扑面而来的凉意。中央空调把冷风送到这层楼的各个角落,与外边相比,这里如同另一个世界,一个阴凉的世界。门对面站着的保安,正用目光扫视着电梯里出来的人。看见我,他脸上堆起笑容,说:“您好。”他善于依据对象不同而调节自己的表情,在脸上展示出从不动声色到笑得象朵向日葵那样不同类型的表情,不去作电影演员真是委屈了他。此时他的笑容应该属于比较级的,略次于面对王总。我对他点点头,径直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。
走廊呈T字形,两边布满了房间,不断有人进进出出,很繁忙的样子。我在办公室门口被程婴叫住,她从走廊尽头的总经理室探出头,向我扬手示意。我走过去,只见她往房间里头呶呶嘴,说,王总找你。她脸上的表情很耐人寻味,我想从中找出点暗示,但没有成功。
总经理室有两个房间,外面的供秘书办公,里面才是老板王中则的。程婴帮我推开门,一侧身,让我进去。
王总坐在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,象只缩在壳里的乌龟。他的身体发福得厉害,头顶微秃,双眼暗淡无光,乍一看很难让人相信,他是这家年销售额数千万的机电公司的老板。不过你可别让他这付半死不活的外表所迷惑,这家伙精着呢。
他指了指桌前的一张椅子,示意我坐下。我弄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便一言不发地坐下来,等他发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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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方,这两个客户对我们非常重要,你一定要抓住他们,争取让他们成为我们的长期伙伴。”他的话让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,哪两个客户?没等我反应过来,他又说,“条件还可以再优惠一些,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,在这样的非常时期,市场份额对我们实在太重要了!”他显得颇为动情地站起身,从办公桌后面绕过来,很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:“小方,你干得很好,我知道我不会看错人!”我一时啼笑皆非,我都干了什么了?简直莫名其妙!我打断他的话,“对不起,我不明白你的意思。”他闭上嘴,盯着我的眼睛,停顿了几秒钟,才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,“哈哈哈,你还在为上次的事生气吗?年轻人哪。”他肥厚的手掌又移过来,放在我肩上捏了捏,“你上月扣掉的奖金,我已经叫财务部补回去了。你知道,我向来是个奖罚分明的人。”说完他转过身,庞大的身躯又缓慢地向座椅挪去。

外面的房间里,程婴低着头,十指弹钢琴一样在电脑键盘上飞速运行。我经过她面前时,用手指敲了敲桌子,她抬起头,看着我。“有空到我那里来一下。”我低声说道。她略一点头,表示知道了。
我回到办公室,仍然一头雾水。公司一定发生了什么事,我却懵然不知,也许就在我失去记忆的星期六。那个该死的星期六!我拼命回忆,想得头都痛了,但那个部分还是一片空白,气得我忍不住用拳头狠狠敲了几下自己的脑袋。
“你找我,有什么事?”这时,程婴推门进来了。
我深吸了口气,在心里思索如何对她开口。过了一会儿,我直视着她的眼睛,说:“我失忆了。”
程婴的脸上变幻了几种表情,先是错谔,接下来是怀疑,最后是惊异。“你说什么?”
“我可能患了失忆症,真的。我忘记了一些事情。”我尽量平静地说。
她眨巴着眼睛,“比如说……”
“比如说,王总今天讲了一些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。”我把王总的话复述了一遍,“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做过些什么!”
程婴皱起了眉头,“你真的不知道?可是,那些都是你亲口告诉我的!”我怔了怔,“我真的忘得一干二净了。告诉我,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她说:“有两个客户,刚刚和公司签了三百多万的合同,而这两桩交易,都是你一手操作的。”
我垂下脑袋,陷入沉思。我把上周五直至昨天的经历事无巨细地在脑子里过了一番,就象放映一部影片,特别是周五晚间的那一段,不断地暂停,倒带重播,作为那天的结束,小文和我做爱的片段便显得格外清晰,我不断地记起她的喘息,我们什么时候到达高潮……到了最后,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了这个,它一遍遍地自行播放,如一部唯美的情色电影。
我抬起头,看见程婴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。但我的神情让她失望了。“想不起来?”我无言地点头。“什么时候开始的?”她又问。
“还记得昨天的那个电话吗?我问你几号,你当时还笑我记不住日期。就在昨天早上,一睡醒,关于上周六的事,我就一点也记不起来了。”
程婴的目光凝固住了,长时间地注视着我。如果换了平日,我一定会被这样的目光盯得心猿意马,浑身不自在,但这次没有,这种目光只可能表示,她有了超乎寻常的发现。“你肯定,是在昨天给我打的电话?”
“是啊,有什么不妥吗?”我突然害怕起来,一片阴云悄然袭来。
“可是,我记得,那应该是在前天。”
仿佛有人用棒球棍狠狠砸在我后脑勺上,我眼前一黑,要靠扶住椅子的把手才不至于跌倒。程婴及时发现了我的异常,一把抓住我的手,问,“你怎么了?”她掌心的热度并不足以驱散我内心的寒冷,我强笑着说,“我没事。”可是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这句话是真的。
“可是,你脸色这么差……”
“不,我真的没事,你回去吧。”她意识到已经在我这里呆了很长时间,只好不情愿地站起来,“别担心,事情可能没那么糟。”她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。可我明白,情况的严重性已远远超出了预计,这个病,它正在蚕食我的记忆。但我还是用力回握她的手,说,“小婴,谢谢你。我感觉好多了。”她无声地笑了笑,慢慢抽出手掌,转身走了出去。
现在办公室内只剩下我了,不,不是那样的,我感觉到,还有什么东西在那里。我游目四顾,眼睛从天花板、墙壁,还有柜子里堆积如山的文件上一一扫过,天花板上有几道裂痕,象藤蔓一样蜿蜒到墙角,它们引导着我的视线。除了窗台上一盆仙人球,我看不到任何其他生物的踪迹。不过看不见不代表没有,空气中漂浮的很多微生物,都是肉眼看不到的。我走向窗口,那种异物存在的感觉更强烈了,我的视线落在那盆仙人球——这房间里唯一的活物上,它是小文送给我的,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,房间要多通风,不然对健康不利,摆一盆仙人球可以有效调节室内空气。
有个声音从我背后发出,“我让你感到紧张了。”我猛地回过头,身后空空如也。不过我记得这个声音。“是你!”我叫起来。
“你想把整幢大楼的人都引来吗?”那个声音不无揶揄地说。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,忙压低了声音说,“见鬼,你在哪里?我为什么看不到你?”
“因为我已经改变了。”
“改变了?我不明白……”
那个声音阻止了我,“算了,我会慢慢告诉你一切的,现在有个人来了,你最好别跟我说话。”我果然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,接着有人推开门,我的一个下属走了进来,手里拿着一份文件。我根本没心思听他冗长的报告,他只开了个头,我就在那份无关紧要的文件上签下名字,把他打发走了。

“你到楼下的车子里等我。”那个声音近在咫尺,我克制住伸手去触摸的冲动,我知道那样做是徒劳的。“好的。”我乖乖站起来,带上房门,尽量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出去。大家都忙于手头的工作,没人注意我,这让我感到一丝欣慰。我加快脚步,迈进电梯的一刹那似乎听到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,但我佯装不知。
我走进地下停车场,在两辆外壳锃亮的奔驰车之间找到了自己的那部老帕萨特。刚刚坐进车子,就听见旁边的座位上有人说,“找个僻静点的地方。”对那个人的神出鬼没,我已经习以为常,于是发动汽车,向出口驶去。

途中,我还是忍不住发问了,“我的失忆和你有关吗?”那个声音说,“可以这么说,我会告诉你一切的。”我说,“我想现在就知道,马上。”那个声音说,“还是等一会儿吧,我不想分散你的注意力,出了车祸怎么办?”我只好抑制住内心的冲动,使劲踩下油门。
和一个隐形人同坐一辆车的感觉真是奇特,这种体验恐怕全世界也只有我一个人有过,我是不是该为此自豪?要是换了几天前,你就是拿一枝枪顶着我,我也不会承认那是真的,但经历过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,还有什么能让我深信不疑呢?现在即使有人告诉我地球是方的,或者车窗外飞过一只会说话的猪,我也不会觉得惊讶。

我把车开到离市中心不远的海棠山上,那儿是人们早晨锻炼身体的好去处,但这个时候,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,山上显得很幽静。我把目光转向身旁的座位,尽管那里看上去空无一人,但我知道他还在。“现在你可以说了吧。”
那个声音轻笑了一下,“别这么凶巴巴地瞪着我,放松点好吗?这儿空气不错。”
我不耐烦地说,“我不是来欣赏风景的,别扯皮了,我失去了两天的记忆,告诉我,你对我做了什么?”
那个声音说,“别着急,有句谚语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好象还没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吧?称呼我缪塞斯好了。”
“行了,谬塞斯。”我强行压抑着胸中涌动的怒气,说,“还是言归正传吧。”
“很久没人叫我名字了,听上去真是亲切。”谬塞斯说,“还记得我跟你说过,只能在这个空间呆二十四小时吗?”
“是的。”
“现在距我来到这里,已经超过八十个小时了,你不觉得奇怪吧?”
“很奇怪。”我冷冰冰地说,“不是你鬼话连篇,就是另有原因。”
“我可能忘了告诉你两个前提条件,那就是我不能作为单独的个体在这里连续停留二十四小时以上。”说到“单独”和“连续”两个词时他加重了语气,“否则,我们的能量场就会产生排斥,后果你知道了,要么我回到镜子里去,要么……灰飞烟灭。”
“当然,如果有人愿意伸出援手的话,那又另当别论了。” 他停顿了一下,似乎在窥视我的反应。如他所料,我心里在想,谁帮了他?他接下来说的话出乎我的意料,“我该对你说声谢谢,因为帮助我的人,就是你。”
我怔住了。
“你失去了两天的记忆,一定觉得迷惑,其实很简单,那两天,你的身体不属于你,它属于我。”
我勃然大怒,“你是说,你上了我的身?”
“不能这么说,我只不过在你睡觉的时候,借用了一下你的身体而已。”
“可是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!”我大吼了一声,把山路上一个穿红色运动服的女孩惊得回首望过来,她一定以为遇见了疯子,很惊慌地转过身,一路小跑着逃掉了。
“我们是朋友,帮这点忙是理所应当的,不是吗?”他不紧不慢地说。
“你他妈的……”我在车厢里挥舞着拳头,气急败坏。
“别生气,我正式向你道歉,我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。”他说,“你不想知道这两天,我,不,应该是你自己,做了什么吗?”
我好容易平静下来,确实,那是我最担心的事,但愿他没利用我的身体去杀人放火。
“放心,我没干坏事,相反,我帮了你不少忙。”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,“我给你拉了两个大客户,它们是方达和日昇公司。这你应该已经知道了。除此之外,我还小小地教训了一下那个叫刘明的小子。”
方达和日昇?我知道这两个公司一个是某国际品牌的忠实拥趸,另一个早已跟我们撕破了脸,他们怎么可能买我们公司的产品?谬塞斯笑起来,“没什么事是不可能的,知己知彼百战不殆,孙子的这句话很有道理。”他见我仍不明白,便说,“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,日昇的老板这两年投资房地产捞了不少,其中一部分钱作为好处费流入了市政府某个大人物的腰包,只要他还想这棵摇钱树继续给他赚钱,就不得不跟你们化干戈为玉帛。而方达的老总,嘿嘿,他大概不希望我打电话给他老婆,把他那些风流韵事抖出来。”
我有点明白了,可是,他从什么渠道得到的这些秘密?我突然想起,和他对话的时候,常常我还没开口,他就猜到我要说什么了,难道他有某种特异功能,可以洞察别人内心的想法?
“完全正确。”他说,“现在你在公司又得到重用了,老板和同事们对你刮目相看,你的生活充满了阳光……哈哈哈,你看,你一根头发没少,我呢,也不会违反二十四小时法则。用你们的话来说,这应该叫做双赢。”
他爽朗的笑声在车厢内回荡,我的心却沉了下去,天下无免费的午餐,他这么做,自然有他的目的,他的目的就是……占有我的身体!
“你应该不会吝惜你的友情吧,其实你的身体不值得留恋,一付臭皮囊罢了,你不懂得自由的灵魂有多快乐,你尝试过凌驾于万物之上的感受吗?不过要不了多久,你就会知道了。”我正在咀嚼这句话的意思,他说,“我走了,朋友,晚些时候,我再来拜访你。”我大声叫道,“等一下!”但是没有人回答,他已经离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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